以人体机能受损的严重程度为依据,对伤残等级进行分级。伤残分级既反映了肢体机能的限制,又对其自我照顾和参加社会的可能性产生了直接的影响。伤残评估一般是由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医学、社会学等多学科的专门技术制定的,其目的是为残障人群提供适当的保护与协助。
1.严重伤残:一、二级伤残
一、二级伤残属于严重伤残,限制范围更大,对其生存品质造成极大的损害。二级伤残是指一个人彻底丧失一些身体机能,连最基本的生活照料都做不到,比如四肢瘫痪、重度脑瘫等,在日常生活中也需要有人帮助。二级伤残相对于一级伤残要好很多,但是还不能自己做很多事情,还得依靠别人的帮助,最常见的情况就是四肢残缺或者是双侧性听觉受损。
严重的残障人士常常要求持续的医疗照顾,而且他们也常常无法独自应付最起码的生命需要。针对低收入家庭,国家一般给予相对丰厚的低保、低保补贴,以减轻其经济负担,保证其基本的生存品质。
2.中等程度的伤残: III级伤残
三级伤残属于中等伤残,个人尽管能够自我照顾,但仍有很大的困难,不能充分依靠自己。一般来讲,三级伤残的人能够依靠自己的能力进行基本的日常生活,但是在复杂的、有一定强度的运动中,还是要借助别人的协助。三级伤残是指肢体部分丧失、听力或视觉受损等,尽管不能完全依靠别人,但也不能和正常人那样进行日常活动。
虽然国家对三级伤残人员的资助比较少,但也会给予一些补贴,帮助他们解决一些生活上的问题。补助的数额和可获得的资金将因个案而异。
3.轻微伤残:4级伤残
四级伤残属于轻微伤残,个人肢体机能缺陷轻微,一般能够独自从事大多数的生活。尽管有一些机能上的缺陷或者是器官缺陷,但是自我照顾的能力还是比较好的,一般不会对正常的社交活动产生很大的影响。四级伤残者通常能够完成普通工作,也能够参加社会生活,但并不是全部依靠别人,尽管他们可能需要一些帮助或特殊照顾。
四级伤残人员的生活补贴水平偏低,且侧重于特定的治疗和恢复。因为他们有很好的自我照顾的能力,所以国家给他们的津贴大多是少量的补贴或者是特殊的服务资助,并没有给予严重的残障人群那么多的资助。
二、残疾程度和津贴政策之间的联系
各类残障人士在生活上的自我照顾与行动上存在差异,同时也受到国家的扶持。患有严重伤残的人(如一、二阶)一般都能得到较高的生活补助和医疗补助。对残疾人的补贴,除按伤残等级外,还要按各区域的经济条件、社会保障水平等进行适当的调整。
三、四级残疾的人群,尽管也有一定的社保待遇,但与严重残疾人群相比,还是要少一点。这既与其自我照顾的能力有关,也与国家对其资源配置有一定的要求有关。
三、伤残评定和社会参与
伤残程度的评估不但关系到个体的生命质量,而且关系到他们的角色和参与程度。严重残障人群一般很难参与到工作和社交等活动中去,而轻微残障人群仍然可以参与到有意义的社会工作中去,或者参与到社会服务和公共福利中去。
同时,各阶层残障人群的认识与接受也逐渐得到加强。从国家到个人,有更多的工程和方案将重点放在了残疾人的社会参与上,为他们的就业、教育资源和康复服务等方面,以期减少他们的社会孤独感觉。
四、结论
从一至四级伤残,各种伤残等级反映了肢体机能的严重程度,在日常生活、社会参与和政府补助上也有明显的差别。随著时代的发展,国家对于残障人士的关怀与支援愈来愈广泛,除了给予他们物质上的协助外,更是为他们的融合做了许多工作。愿所有身患残疾者,能在日新月异的时代,有一席之地,有尊严地活得有尊严。
